不少民眾都有難以入睡或淺眠的困擾,但並非所有人都有依照處方箋拿藥,服用親友吃剩的安眠藥或熱心分享安眠藥給失眠朋友的情事時有所聞。不過,食藥署近日發文提醒,安眠藥屬第三或第四級管制藥品,任意轉售或轉讓恐有機會觸法,提醒民眾還是要有醫師處方,不能自行服用。

食藥署表示,服用安眠藥須先經醫師詳細評估,要有醫師處方且由藥師調劑,此外,安眠藥屬於第三或第四級管制藥品,不可任意轉售或轉讓,以免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食藥署也提醒,民眾若有睡眠障礙,應找睡眠或精神專科醫師診治,找出病因,並依照醫師指示正確服用藥品,才能徹底擺脫失眠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