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屢傳未經核准的自用車輛(白牌車)載客收費情事,飽受詬病,為了整頓及維護民眾乘車安全,監理機關最近在桃園機場查獲一輛白牌車,除開罰駕駛人10萬元,並吊扣行照、駕照4個月。
前臺北區監理所與新竹區監理所及航空警察局跨機關合作,安排監警聯合稽查取締自用車違規營業,在桃園國際機場當場查獲1輛自用小客車由何姓駕駛透過通訊軟體違法媒合攬客。
車上乘客表示,是透過通訊軟體叫車,從中和區德光路行駛到桃園機場第二航廈,車資共900元,稽查人員現場完成蒐證後,依據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未經申請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之違規事項,移送主管機關製單舉發。
臺北區監理所科長張東閔表示,合法計程車駕駛領有合格營業執照,也有保險;在外工作及就學的民眾,連假返鄉或出國切勿搭乘未經核准之自用車輛,既不安全也無保障,萬一發生交通事故,不僅影響連假返鄉出遊消費者自身權益,且恐投訴無門。
張東閔提醒民眾,使用未經核准的自用車輛載客收費,依據現行法規自用車非法攬客,一經製單舉發,第1次將罰10萬元,並會被吊扣違規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4個月,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發布 2020.02.16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