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到台東遊玩的民眾注意!台東縣政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表示,除夕前兩天1月22日(農曆12月28日)開始再往後推算七天(初七)至1月31日止共10天,全日按夜間加成標準收費、並再加收50元。

由於台東計程車均已裝設新式計費表, 交觀處特別呼籲業者務必確實遵守按錶收費規定,消費者若發現違規情形,可向縣府消保官、監理單位、縣警局交通隊檢舉。

交觀處表示,經與計程車業者協商,決議春節期間1月22日起至1月31日止共10天為春節加價時段,不分日間或夜間,起程834公尺100元,續程每增加192公尺加收5元,時速5公里以下累計2.5分鐘5元,單程另再加收50元服務費,業者需按錶計費,不得再以議價或故意繞遠路方式,欺騙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