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宣布,為推動資本市場雙語化政策,民國113年起,全體上市公司均須同時發布中英文重大訊息。
證交所表示,提升資本市場雙語化、走向金融國際化,提升國家競爭力,修正「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部分條文。將依資本額或外陸資持股比例條件,依4階段逐步規範上市公司同步發布中、英文重大訊息。
證交所說明,第一階段自109年7月1日起生效,108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50億元以上的上市公司,須同步發布中、英文重大訊息。
第2階段自110年起生效,109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或109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的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
第3階段自111年起生效,110年底及111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0億元以上,或110年及111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於次年起,即分別於111年及112年適用發布英文重大訊息。第4階段自113年起生效,全體上市公司適用發布英文重大訊息。
證交所統計,目前已發布英文重大訊息的上市公司有289家,各階段適用發布英文重大訊息上市公司應注意法規實施時程,預先妥為因應。(編輯:趙蔚蘭)109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