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因屬公共空間,常遭民眾隨手棄置垃圾或菸蒂,不僅形成環境死角,也影響整體市容,為改善此一情形,北市環保局今(2)日宣布,將加強稽查工作,未來查獲停車場環境髒亂者,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改善未果,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可罰6,000元;此外,若民眾隨手亂丟垃圾經查屬實,也適用同樣罰則。

環保局表示,為全面提升北市停車場整體環境品質, 自今(109)年1月1日起,針對全市1,453處公私立停車場推動建立「環境清潔自主管理機制」,輔導業者落實環境自主管理,自主管理項目包含:落實定期派員巡場清掃場內環境、不堆置垃圾及散落菸蒂;清除積水容器避免病媒蚊孳生、定期修剪維護場內草長不逾30公分、加強場內公廁清潔品質避免濕臭⋯⋯等,供業者自我檢核、落實維護管理。

同時,環保局也將針對全市公私立停車場啟動加強稽查工作,查有環境髒亂情形者,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複查無改善,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及第50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透過自主管理與加強稽查的雙管齊下,全面提升北市公私立停車場的環境品質。

環保局提醒,除業者落實自主管理外,也希望民眾能養成良好習慣,車內垃圾應帶離或投入垃圾桶內,勿任意棄置於停車場。若停車場內遭民眾棄置垃圾造成環境髒亂,環保局鼓勵停車場業者提出檢舉,查獲違規亂丟垃圾,該局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實際查證結果執行告發裁處,查證屬實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及第50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呼籲,不只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民眾也應培養公德心不亂丟垃圾。   圖: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