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13歲女童早前扯下本來懸掛在屯門大會堂外的國旗,並用打火機焚燒,被補後以侮辱國旗罪嫌起訴,此案於今(13)日於香港屯門法院宣判,女童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直斥「國旗關乎民族尊嚴,不能接受侮辱和貶損國家的行為」。

案情指出,受損國旗本來懸掛在屯門大會堂外,9月21日有政府職員透過閉路電視發現,有人將國旗扯下,其後該涉案女生聯同另外兩人用打火機焚燒國旗,並有傳媒拍攝事發經過。隨後該女生被拘捕,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

其後在11月22日提堂時,被告身穿校服,在父母的陪同下應訊,當庭認罪。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涉案女生當時確有參與燒國旗,但此行為是受滋事者高漲情緒的影響,一時衝動,不算有預謀犯案。呈上被告的成績單,指她操行良好,除中國歷史不合格外,其他都是成績優異。

水麗佳得知涉案女生校內操行A-,但中國歷史科不及格,於是告誡其「要多看中國歷史和民族多年進程」,以了解國旗意義,因國旗關乎民族自尊,即使對中國無感情,但「中國人不燒中國旗,是最起碼的尊重」。

同時裁判官水麗佳提醒女童不要受人影響衝昏頭腦,做事前要顧及後果,否則會非常危險,同時告誡女童不要犯下更嚴重錯誤,因為法庭不可能因被告年紀輕,就無論犯下什麼罪行都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