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今(12)無預警宣布停業,發言人證實明(13)日開始停止飛航營運,消基會要求遠東航空公司及相關旅行社應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表示,旅行社應妥為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旅客如欲解約退費或請求衍生滯留費用,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等相關規定處理,並妥適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回。
而個人自行出國部分,遠東航空公司應及時通知受影響之旅客,並儘可能協助旅客簽轉其他航空公司,或提供退票免收手續費。若旅客因行程延誤造成國外交通與食宿費用之損失,行政院消保處呼籲遠東航空公司應釋出最大善意,提供適當補償措施。
另外,行政院消保處已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觀光局分別督促遠東航空公司及旅行社落實保障消費者之權益,若有消費爭議,應以有利於消費者之方式從寬妥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