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今(26)日公布今年10月份生鮮蔬果農藥殘留抽驗結果,85件蔬果產品中12件不合格,衛生局表示,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已命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產品來源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針對初犯之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累犯者廢止供應人資格,未來也將進一步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以確保民眾食安。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374項殘留農藥含量,108年10月份檢驗85件,結果12件不符合規定。這12件不符規定的蔬果產品中,違規原因為「芒果」1件檢出3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豌豆」1件檢出2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紅柿」、「長豆」、「龍眼」、「茄子」、「火龍果」、「紅鳳菜」、「木瓜」、「芥藍芽」各1件及「青江菜」2件各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上述產品檢出之殘留農藥殺蟲劑均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之農藥,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只是要注意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當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時,即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分責任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可處分販售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台北市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產品來源所轄衛生局溯源處辦及農政單位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台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此外,衛生局提醒民眾,應優先選購當季蔬果,並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