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和攝影記者協會今(20)天對於警方限制記者進出理工大學採訪及拘捕記者極度失望,並表示「目前最少有13名校媒及網媒記者被捕」。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聲明表示,對於警方連日封鎖理工大學及一帶道路行動中,對新聞及採訪自由之連串限制,表示極度失望。警察公共關係科於11月17日晚上約10時,突然宣布封鎖理大校園,所有校內人士包括記者,均會被視作參與暴動而被拘捕,除非能夠出示警察通例涵蓋之三類記者證明文件。

該聲明指出,有關限制造成下列不合理現象:1.雖然部份校媒記者在本會協助下獲准離開,但仍有最少13名校媒及網媒記者被捕。2. 被圍困的記者雖然出示有效證件,仍需接受警方搜查才可離開。3.警方只容許已經在場之傳媒機構以「一換一」方式,輪換記者;禁止已經撤離之機構再派員採訪。 由於「一換一」措施之限制,大量服務外媒之自由身記者在電池用完後,被迫離開後,無法進入只能出不能入。4.前線警員濫權:3名記者被胡椒槍近距射擊; 四名換班記者被槍指嚇阻礙其進入現場; 一名持有效證件之攝影記者被警要求下跪及手機解鎖。

該聲明強調,前述安排不單嚴重違犯基本法中對新聞自由的規定,亦大大削弱傳媒對警方任何行動之監察。兩協會要求警方立即予以糾正,開放現場予媒體採訪。而過去兩日,校媒記者證明身份後獲准離開,希望警方沿用有關安排,讓仍在校內的校媒記者撤離。

兩協會會重申,《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所有香港居民均享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出版自由;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有關保障意見、維護新聞、出版及資訊發表自由的條文,亦已包括在《香港人權法案》第十六條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