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路使用量異常過大,每月可高達數百GB的「行動數據使用魔人」,中華電信已調整門號合約同意書,將熱點分享等行為納入禁止範圍。違規者除了被暫停或限制使用行動網路,還有可能被收取超量使用的費用,甚至遭中華電信求償。
因台灣電信業情況特殊,「吃到飽」已成為資費常態,導致部份用戶每月用量高達數百GB甚至TB,嚴重影響同一地區其他用戶的權益。
針對這類用戶,部分業者以降速方式處理,有些業者則放任不理。過去鮮少傳出對用戶實施超量降速的中華電信,已將門號合約書第七條有關「Fair Usage Policy網路通信公平使用原則」內容做出調整,新版同意書預計在11月20日後正式啟用。
在原版同意書中,中華電信已註明包括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P2P檔案分享、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等,是不允許的行為。在新版中,中華電信新增了更多的具體違規項目,包括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的熱點分享(如超量、長時間連結等)、涉及違法的不當行為,以及利用合約優惠,從事不符優惠目的的使用行為。
需注意的是,原版同意書中,中華電信在發現用戶有異常使用情況後,僅會中斷服務,新版除了保留暫停或限制通信、降速等處罰方式外,嚴重者將對用戶超量使用的流量回溯收費,也會要求用戶賠償中華電信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