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台灣殺人的港人陳同佳日前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表明願意到台灣投案,而港府也稱會協助他前往台灣,不過,陸委會質疑,港府卸責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21日)表示,他們一直呼籲訂定司法互助協定問題就能解決,「被告能接受沒有死刑地方審判卻不要,要跑到有死刑的地方接受審判,這違反被告人性」,並質疑港府作法恐有政治操作疑慮。
港男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害女友,港府藉此啟動逃犯條例修法,引爆反送中風暴,陳同佳23日將就洗黑錢罪在香港刑滿獲釋,港府有意讓他前往台灣投案,豈料,陸委會以港府先前沒回應司法互助、禁止陳同佳入境,前總統馬英九、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前後痛批蔡英文政府自我放棄司法管轄權、傷害台灣主權。
徐國勇今天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受訪時表示提出質疑,認為港府此舉恐有政治操作疑慮,「香港人殺香港人,殺香港人的香港人也就是被告,香港為何不審判?難道香港人只要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殺香港人,回到香港就沒罪嗎?難道香港是在鼓勵香港人,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殺香港人,回到香港就沒罪嗎?我想絕對不是這樣」。
徐國勇進一步說,香港沒有死刑,台灣是有死刑,一個沒有死刑的地方,被告能接受沒有死刑地方審判卻不要,要跑到有死刑的地方接受審判,這違反被告人性,「陳同佳在香港受審判,絕對不會被判死刑,來到台灣可能被判死刑,那他為何要來台灣?何況他現在人在香港,香港就能審判,殺的人又是香港人,以屬人主義來講,香港應該有審判權,為何香港不審判,要送到犯罪地審判?」
徐國勇表示,台灣沒有陳同佳的筆錄,因為他犯案後就逃回香港去,事隔一個月,家屬來到台灣後事情才曝光,「人在香港,被港警方逮捕後,所有筆錄都在香港,香港也不會提供給我們」,他提及,就這幾點大家思考,香港意圖把人送來台灣後,是否是中國相關政治操作?他強調,若被告在台灣,我們審判沒有問題,但他在香港,殺的是香港人,不是我們國人,要有司法互助協定,我們才能根據犯罪地的審判,「他不跟我們司法協定,只說我們協商送給你,我想沒有這樣的法律」。
徐國勇指出,台灣對陳同佳可以發布通緝,這是主權表現,至於這個人是香港人,他殺的人是香港人,被告還在香港,以屬人主義來說,被告在香港,應該優先於犯罪地的管轄權,為何不審判?「沒有人要把國家的人送到其他地方審判,從來沒有這樣,這說不過去,哪有這種國家?」、「美國人殺了美國人逃回美國去,美國政府審不審判?會不會把他送回美國以外的地方審判?絕對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