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今年1月就任,同為台大校長候選人的電機系教授吳瑞北認為遴選程序有瑕疵,一狀告上法院,盼能撤銷管中閔的校長聘書,該案今早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吳瑞北強調,公務員最基本的操守就是「依法行政」,台大沒有重啟遴選校長,教育部卻就地合法,他質疑「政府威信何存?」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導致教育部一年之內有三任部長連續請辭。前教育部長葉俊榮於去年12月24日宣布「勉予同意」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同時也要求台大對遴選過程提出檢討報告。

吳瑞北向法院聲請台大校長管中閔案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指出教育部不得在台大未經重選程序前,逕發聘書給管中閔當校長,不過法院權衡遴選爭議所涉各方公私利益,認為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吳提出抗告又遭駁回。

吳瑞北也提出課予義務訴訟,請求台大及教育部重啟遴選校長,數日後又撤回;吳還針對去年12月底教育部發給台大的函,以及教育部今年1月發給管的校長聘書提出訴願。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早開庭,吳瑞北表示,遴選委員蔡明興與管中閔同為利益共同體的企業負責人,他們應當主動揭露關係,但是兩個人既沒有揭露,亦沒有迴避,嚴重影響遴選公正性,吳認為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應當適法監督。

吳瑞北說,他對管中閔沒有成見,自管上任到目前為止也做的循規蹈矩,沒有失職之處,不過此案關乎大學校長遴選制度的本質,也關乎台灣正當法律程序正義的重視及堅持。

吳瑞北認為,葉俊榮以「背十字架」的宗教情操,將個人信念凌駕國家法律之上,這不是一個法治國家該有的行為,吳瑞北強調,公務員最基本的操守就是「依法行政」,民主價值能夠運行不墜的根基是「誠信」,教育部明顯破壞法治國家的根本基礎。

台大沒有重啟遴選,教育部卻就地合法,吳瑞北質疑「政府威信何存?」他希望法院能將遴選制度正本清源,還原真實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