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許多學運領袖遭港警拘捕,不少港人認為,接連不斷的「抓捕」,是為了打擊反送中升溫的態勢。香港眾志前副秘書長周庭曾於2018年報名參與立法會港島區的補選,但卻遭選舉主任以香港眾志提倡「民主自決」、違反「一國兩制」為由,取消其參選資格;她為此提出選舉呈請, 香港高等法院今 (2) 日中午宣判,裁定周庭勝訴。

綜合港媒報導,周庭先前曾指出,她已簽署提名表格的聲明及確認書,但選舉主任卻沒有給周庭回應的機會,這屬於程序不當。特區政府指出,香港眾志提出的黨綱與《基本法》不相容;但就算選舉主任的認定有誤,法院亦可依據香港眾志的黨綱而確認其是否符合《基本法》。

法官周家明在判詞表示,選舉主任並沒有給周庭回應的機會,就逕自取消其參選資格,這明顯違反程序正義。法官區慶祥強調,基於程序正義,選舉主任必須給予參選人合理的回應機會。判詞指稱,《基本法》第26條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21條都顯示,香港永久居民有成為「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權利,而剝奪此權利是嚴重事宜。

判詞重申,任何提倡港人自決、以公投形式決定香港未來的人,都不能稱為「真誠擁護《基本法》」;法官認為,因公投結果有「潛在可能」導致香港獨立,違背基本法條文「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但判詞也強調,即使選舉主任認為有證據顯示「周庭非有意真誠擁護《基本法》」,但也應該給予周庭解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