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者時常祭出各種優惠資費購機方案,吸引民眾簽下少則兩年的綁約,來換取低廉資費及換購手機的優惠,再祭出高額違約金限制消費者跳槽後攜碼轉出。消金會今(19)日公布5家電信業者的同資費購機綁約方案違約金調查結果,以遠傳電信台灣之星的約定違約金高過業者平均值甚多,並呼籲NCC比照日本制訂違約金上限,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今天公布調查結果顯示,違約金由高到低為遠傳電信收取新台幣9750元、台灣之星收取8875元、台灣大哥大7125元、亞太電信7000元、中華電信4800元,而5大電信業者違約金平均值7510元,遠傳和台灣之星的違約金高出業界平均值甚多。

此次消基會以常見的「攜碼跳槽購機綁約30個月資費方案」(999元資費 上網吃到飽不限速 購機Iphone Xs Max)設定調查樣態,調查5大電信業者,各家業者的契約都有約定違約要收取「終端設備補貼款」與「電信優惠補貼款」。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所做的「107年通訊市場調查結果摘要報告指出」,民眾最常使用的手機資費方案,月租型使用者占91.7%,而手機門號綁約與否的比例,以門號綁約者58.1%最高,其次為購機綁約者30.5%,無綁約僅申請SIM卡門號僅占6.7%,顯示絕大多數的消費者手機門號採取月租費且綁約型態。

消基會表示,去年5月中華電信打出每月新台幣499元低資費方案以來,業界掀起優惠資費綁約戰,呼籲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制定違約金上限,以保障消費者轉換契約的權益,例如日本今年規定不含手機費用的違約金上限1000日圓、約新台幣280元,含手機2萬日圓、約新台幣5700元。

消基會還發現,遠傳電信的契約與營業規章不符,包含NCC制定的「行動寬頻業務營業規章」的要求及業者報給主管機關的營業規章,「終端設備補助款」或是「電信優惠補貼款」都是以日計費,但是遠傳電信契約補助款以月計費,與營業規章不符,主張依據電信法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消基會也表示,業者回應民眾常短暫出國,業者沒有提供服務,應能暫停收費的呼籲,出國期間合理的門號使用金額,消基會建議每月20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