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日前宣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比照公教人員子女補助標準,訂定「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要點」,凡設籍新北市4個月以上,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可依規定提出申請,預計108學年度第1學期將有1500名學子受惠。
勞工局表示,補助方案在108學年度第1學期就會上路,將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向勞動部申請補助,之後再憑審核結果通知單向市府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費,屆時私立大學補助金額最高可到3萬5800元,公立大學則為1萬3600元。
勞工局指出,今年特別調整補助對象,只要設籍新北市4個月以上,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且通過勞動部核准補助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即可申請。
勞工局也特別提醒,往年勞動部約於9月中旬起開放就學補助申請,有需要的民眾記得要在期限內辦理,並於接獲核准補助的審核結果通知單後,填具申請書、領據及檢附應備文件向市府勞工局申請。首次生活扶助補助預定於12月底公告受理申請期程,每年會依上下學期各辦理1次。
勞工局表示,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在今年12月底可至市府1樓服務台、勞工局、各區公所及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至勞工局「新北勞動雲網站」(http://ilabor.ntpc.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