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可以合法養龍貓了?近日北市動保處接獲不少投訴,指出台北寵物展有人在販售保育類動物「絨鼠」(又名龍貓、皮卡丘),經查證,在展場陳列展示的絨鼠是業者合法申請輸入的人工飼養寵物,並非保育類野生動物,但由於絨鼠飼養條件高,北市動保處呼籲,飼養前一定要慎重考慮。

絨鼠毛絨軟Q,受到不少民眾喜愛,他們原生於南美洲高海拔的山脈地區,習慣居住在岩石縫隙、山脈洞穴中,由於絨鼠全身佈滿均勻的絨毛,且原生地就是高海拔山區,他們習慣的溫度約為攝氏16-20度,台灣夏季高溫炎熱,若要飼養一定要讓他可隨時居住於冷氣房中,否則絨鼠對於環境溫度變化極為敏感,有可能因為中暑、熱衰竭致死。

此外,另絨鼠需要的活動範圍相當大,是個跳高高手,最高能跳到1.8米,建議飼養需給予較大的空間,同時絨鼠對於食物也有比較高的需求,不可隨意餵食種子等,飼養前後都需要花費很大的心力了解與照顧。

動保處表示,近年來已不僅只有犬、貓、兔、鼠被民眾選擇為伴侶動物,其他特殊物種如寵物鸚鵡、綠鬣蜥、象龜、玉米蛇等都是新興寵物市場上常見的寵物類型,然而無論是飼養犬、貓或是特殊寵物,飼養前一定要了解動物不同的習性,並考慮未來寵物長成成體時的體型差異、所需飼料量以及寵物可以活的歲數,選擇自己有辦法照顧的動物,越特殊的寵物飼養門檻通常也越高,需要飼主付出更多的心力照護。

動保處強調,動物保護法不僅保護犬貓,任何人為飼養的脊椎動物都在動保法保護的範圍內,飼養特殊寵物也要遵守動保法對於飼主的規範,若有飼養不當的情事,即使動物未受傷,動保處可命其限期改善,拒不改善者,可依法處新台幣3000-15000元罰鍰,且可按次處罰,呼籲市民妥善飼養不棄養,更不可隨意捕捉飼養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