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銀行調查發現,隨著科技的進步,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雖然拉近人與人的距離,但有69.1%的上班族表示,下班曾經收過老闆、主管傳訊息關切公事,其中有4成還要「立刻處理」。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指出,如果資方在下班時間交代工作卻沒有支付加班費,恐怕已違反勞基法。

yes123針對網路經濟的興起公布調查報告指出,除了數位娛樂目的外,智慧型手機也被廣泛使用於公事處理上,高達85.3%的上班族指出,因為公務需要,有加入通訊軟體群組,共三個(含)以上的,佔了53.8%,共兩個的則佔19.8%,僅一個的也佔了26.4%。

值得注意的是,每逢下班、休假時間,合計有六成九(69.1%)的人表示,曾經收過老闆、主管傳訊關切公事,其中有39.4%的人還需要、立刻處理。另外有36.9%的人透露,對於來自長官的訊息曾經已讀不回,在這之中又有4成指出,在事後遭到責難。人力銀行指出,隨著智慧型手機、通訊軟體與社群網站的普及化,上班族恐怕將全天候開機待命。

人力銀行表示,假如「已讀不回」,或被認定耽誤進度,立刻在公務群組上就會遭到長官點名批判。最終將導致惡性循環的「二十四小時責任制」,不只淺藏著爆肝風險,還可能引發莫名的「恐懼感」,以及「幻聽症」。

此外,黃健泰也強調,傳手機訊息其實不是重點,在非工作時間以外以任何形式指派工作就是加班的一部分,如果員工無法選擇讀或是不讀,那就算是加班,如果雇主沒有支付加班費,根據《勞基法》規定將罰鍰2萬到100萬元,但要罰多少是各縣市的行政裁量,標準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