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勞資糾紛終於落幕,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自6月20日下午4時起發動罷工行動,至7月6日晚間勞資雙方才達成共識,簽下團體協約,協約中包含了飛安服勤獎金、人評會程序等事項將從明年1月1日起生效。

團體協約涵蓋六大項目,在飛安服勤獎金方面,長榮同意除了「長榮機隊國內航班、立榮機隊國際/國內航班」外,自109年1月1日起,依公司排定班表值勤的客艙組員,增加來回一趟次飛安服勤獎金,若來回航程中有一趟非值勤航段,則該來回航班的飛安服勤獎金折半發給,另外,短班(含過夜班)一趟來回是新台幣300元、越洋航線一趟來回是500元。

至於人評會程序事項則規定,人評會具發言權及表決權的人評委員中,將增加一席空服教官代表,由全體客艙組員共同選任五名教官輪流擔任,自10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另外,勞資雙方同意自團協簽定日起,執行航班優化方案,包含BR198、BR184桃園-東京航線,10月到3月(共計6個月)改為過夜班,BR108高雄-東京航線,10月到3月(共計6個月)改為過夜班,還有長榮同意給予長榮分會理監事每年共25天會務假。

針對勞資交流互動部分,自10月1日起,長榮分會理監事或會員代表,每月定期與長榮航空公司舉行勞資協商會議,每季固定與董事長或總經理會談,並每半年溝通服務流程、班表規劃與工會宣傳方式。

最後,和平協議中長榮航空與工會簽訂,3年內(7月6日起至111年7月5日止)國內航線不得罷工,但由於經中央主管機關裁決,認定違反工會法第35條、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