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日代表謝長廷今天與台媒駐日記者茶敘時談到日前香港百萬人上街頭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送中條例)一事,他回首32年前台灣發生的612事件,認為情況相當類似。

謝長廷今天與記者茶敘時,談到9日香港泛民主派為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而發起「反送中」大遊行一事。他表示,情況極似32年前台灣發生的612事件,當年台灣群眾上街抗議制定「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簡稱國安法),擔任總指揮的他後來被起訴,一審被判3年。

謝長廷表示,明天正好是612事件的32週年,他後來一審被判3年並褫奪公民權3年。612事件一個月後戒嚴令解除,2年後,也就是1989年他當選立法委員,高院改判一年,這是他唯一的前科紀錄。

謝長廷說:「爭取民主自由總有人要付出代價,但犧牲要有價值,期盼香港能早日爭取到真正的民主自由。台灣也是透過這樣爭取的。」

他說,他當上立委時,他的助理是現在民進黨主席卓榮泰,而他的辯護律師是陳水扁。

612事件發生於1987年6月12日,當時為了抗議國民黨政府制定「國安法」,民進黨發動示威遊行,身為台北市議員的謝長廷擔任遊行總指揮,副總指揮是洪其昌與江蓋世。因為「反共愛國陣線」人士製造衝突,這場示威遊行被醜化為暴力事件,謝長廷、洪奇昌、江蓋世遭到起訴,一般稱此為612事件。

謝長廷今天在臉書回顧612事件,並上傳當年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