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推動30餘年,同志朋友走過漫漫長路之後,日前終於等到《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通過,而今天(24日)正是法案施行的第一天。回顧同志人權史,不管是民間、立院都付出極多的努力,並非反同方所說,法案是躁進、一夕可成的。

立法院會在17日,進行同婚專法表決,萬名挺同民眾擠爆立法院外,不斷地給立委加油打氣,在立法院長蘇嘉全敲下議事槌那刻,全場沸騰、彩虹旗幟奮力飛揚,尤美女站在天橋上,手持彩虹旗與民眾致意的經典畫面,依舊還烙印在腦海中,隨後,她走入群眾中一一與支持者合影、擁抱,感受到溫度的她,眼眶始終含著淚水,因為,同志人權史這條孤單道路上,受到太多的抹黑、汙名,他們戰戰兢兢走到這一刻,如同那天的天氣一樣戲劇性,陰天、大雨、出太陽,最終出現彩虹。

法案能夠通過,要歸功於不少人的努力,其中之一就是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尤美女,《新頭殼》約訪尤美女暢談同婚專法立法過程滿是艱辛,但所幸一切的努力都是值得。約好專訪那天,她剛與中國民運人士會面,探討中國人權問題,還來不及休息,就直接進入另一個人權話題,從性別平等到人權議題,都是她所關注的焦點。

她一生為婦女權益奮鬥,會關注同志權益,是因一路以來,撞見這些人如何被侵害、被剝奪、被汙名,事實上,她並非同志、家人也沒有同志,走上同運道路並非她原本人生目標、規劃,但人生總是充滿意外,也無法自我設限,意外碰觸到題後,她也一頭栽陷入,並在這幾十年的同運史上註下鮮明記號。

同婚法通過後,不少反對人士質疑「衝太快」,沒有充分與社會溝通,但同婚通過並非一夕可成,1958年,一對女同志伴侶投書至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請求辦理公證結婚被拒絕,替同志平權奮鬥史揭開第一幕,1986年,祁家威至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請求與另一名男性公證結婚遭拒後,此後的30多年,他透過行政、立法、司法部門,窮極請願、訴願、再訴願、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異議、抗告、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等,積極爭取同性婚姻權益。

另方面同婚立法進程,2006年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等人提出《同性婚姻法》草案,卻被國民黨立委大力反對,2012年尤美女當立委時,提出修正民法,當時草案被反同勢力擋下,直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民國2017年5月24日做出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解釋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也因此,立法院在2019年5月17日,通過同婚專法。

當時,為了反制大法官釋憲,反同方提出三項愛家公投,去年公投結果,反同方所提公投「大獲全勝」,其支持度遠大於挺同方所提的公投,挺同面對如此挫敗,尤美女因憂心同志會自殺,特地前往228公園向同志信心喊話,對他們說「在這麼艱困時候,只有正能量能帶領我們突破難關,大家不要悲觀、憤怒、口出惡言,保持愛和關懷,用正向能量衝破難關、抵達終點!」而最後也證明,用正向能量確實能戰勝一切。

投入婦女運動超過30多年尤美女,長期效力於人權、婦權、婚姻平權等議題,堅信人權價值、自由民主可貴,如今,在同婚專法通過後,完成階段性的任務,她笑笑地說「還好沒白當立委」、「完成承諾、陪伴大家走完最後一哩路,可以卸任了!」,未來要回去當律師,「要做事在哪個位置都能做!」

本來以為會當律師的她,因緣際會之下,走上不同的道路,讓她覺得人生很奇妙、也充滿感激,能夠如此地淡然,或許與她的人生哲學有關,「把自己準備好,追求真善美,機會來的時候抓住,每件事做到最好,因為你不曉得你人生怎樣!」

 

同婚專法重要推手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三讀過關後出現議場外與挺同民眾相擁打氣。   圖:張良一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