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新制準備上路!去年國際間雞食安事件頻傳,為了避免國外問題但品進口台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制署今(20)日發布訂定「輸入蛋品及蛋製品供食品用途應檢附輸出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規定從8月起進口蛋品、蛋製品須附輸出國官方出具的食安證明,否則不准銷往台灣。

近來來國際間爆發雞蛋遭芬普尼汙染事件,引爆食安危機,造成人心惶惶。根據食藥署統計,去年共有2661公噸的蛋品及蛋製品,包括生鮮雞蛋、全蛋液、蛋白液、蛋黃液、全蛋粉、蛋黃粉等產品,主要來自美國、義大利、烏克蘭、法國、印度等14個國家。

食藥署今年元旦起也針對進口蛋品進行系統性查核,凡是第一次申請進口台灣的蛋品,都必須經過食藥署查廠、確認符合衛生標準後,才可進口台灣。

食藥署也通知台灣食品輸入業者及各相關公協會,自今年8月1日實施新措施後,准予輸台的蛋品及蛋製品必須檢附輸出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輸入查驗合格產品才能輸入至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