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7年全台水雉不到50隻復育至107年,已增加逾千隻,台南市水雉生態教育園區復育成果績效卓著。目前已進入水雉繁殖季節,部分攝影人士未經許可闖入棲地拍照,已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不得騷擾野生動物之規定,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請民眾勿以身試法。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表示,水雉為野保法公告之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為稀有的留棲性鳥,也是經市民票選的市鳥,水雉生態教育園區是復育水雉的重要棲地。為提供民眾欣賞及攝影需求,農業局已設有3座賞鳥亭,呼籲民眾勿擅自進入棲地,以免觸犯法規。

農業局指出,水雉生態園區於104年內政部已公告為官田重要濕地,顯示指標物種「水雉」及生態多樣性豐富是個需要積極保育的場所,更是推廣人與環境和諧共存的最佳場所,呼籲民眾共同保育水雉及其他生物一個安全的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