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布今年7月1日起禁用公部門4大對象「內用飲料塑膠吸管」之後,再度擴大限塑政策,預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草案,將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可因地制宜擴大內食用餐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的限制使用對象,可以禁止轄區內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提供內食者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

根據現行法規,包含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管制對象都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其中政府部門、學校餐廳內用飲食更不得提供使用「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

環保署表示,為持續推廣並自備環保餐具、使用可重複清洗使用之餐具,環保署預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草案,將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可因地制宜擴大內食用餐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的限制使用對象,並修正草案名稱為「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預計於正式公告日起實施。 

環保署於91年7月開始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並於95年6月9日擴大管制政府部門、學校餐廳內用飲食不得提供使用各類材質免洗餐具,有效減少政府部門、學校87%以上免洗餐具的使用量。 

為持續推廣環保餐具,減少免洗餐具的使用,環保署考量擴大限制使用對象之營業規模、經營型態不同,所造成之衝擊、影響層面較大,且目前部分地方主管機關已有推動經驗及技術可參考,預告新增規定得由地方主管機關因地制宜,另訂限制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等限制對象於其所提供餐飲之場所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執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