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年假消息氾濫問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邀請國安局、陸委會等單位進行相關業務報告,過去曾經發起反媒體壟斷運動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質詢時直接點名旺旺中時集團「把新聞當廣告賣」、「收中國政府的錢」,而這種行為現依法僅能處10萬到50萬元罰鍰,「根本是笑掉人家大牙」。

黃國昌日在質詢時直接再度點名旺旺集團旗下傳媒,他表示,早在他還在當學者的時候,便曾揭露旺旺中時集團「把新聞當廣告賣」、「收中國政府的錢」,說好聽是「置入性行銷」,說難聽點就是「踐踏新聞專業」,甚至當時還有記者直接打電話去討論錢要怎麼算,「連錄音檔都有,證據確鑿啊!」

黃國昌指出,根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是有人把我國新聞賣給中共政府,僅能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這對於所有關心國家安全、新聞倫理的人來說,根本是「笑掉人家大牙」。

黃國昌呼籲陸委會等單位應該趕緊推動修法,他強調,人民要看到的不是相關單位一直在「研議」,而是更具體的態度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