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越界的中國漁船「閩晉漁05728號」,經留置調查48日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及八十條之一規定」,重罰新台幣240萬元、沒入起網機與網具,今日中午12時30分由巡防艇帶隊驅離出境,並告知不得再越界。

澎湖海巡隊表示,今天所驅離的「閩晉漁05728號」滾輪式拖網漁船,是今年3月13日在花嶼西北23.7浬處越界,海巡隊一度擊發霰彈槍才獲得壓制,發現船上有將近6000公斤漁獲和4公斤的豬肉,豬肉已交由防疫單位銷毀。「閩晉漁05728號」在扣留了48天,繳清240萬元罰款、沒入網具和滾輪式起網機等設備後,由巡防艇帶隊驅離出境。

「閩晉漁05728號」滾輪式拖網漁船,所到之處將造成海底寸草不生,將嚴重破壞本國海域之棲地環境,因此被嚴禁使用。雖在10多年前就嚴厲取締,但近年來中國漁船不斷越界到澎湖海域作業,引發澎湖漁民強力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