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8)日下午13時01分發生芮氏規模6.1強震,震後更是餘震不斷,而網友「地震預測王」在17日就在臉書上發文預測,花蓮可能發生地震,沒想到預測成真,也讓許多網友質疑「這樣沒有違反氣象法嗎?」,對此,氣象局公布構成違法的4大要件,並提醒民眾小心不要觸法了!
昨天下午13時01分發生芮氏規模6.1地震,地震深度18.8公里,震央位於花蓮縣政府西北方10.6公里,位於花蓮縣秀林鄉,最大震度花蓮縣7級,南投縣、宜蘭縣、台中市、新北市震度5級,大台北地區及花蓮地區影響最大,北捷、高鐵、台鐵甚至一度停駛。
被網友封為「地震預測神」的王明仁,17日下午4點在公開社團直接說明,「04.17~19以花蓮市區為中心,可能出現最大規模4.9左右地震」,沒想到發文才過21小時,花蓮就真發生地震,雖然許多網友留言「準爆」,不過也有人質疑,這樣是否違反《氣象法》?
對此,中央氣象局公布違法的4大要件,包括「發布者非中央氣象局」、「使用地球科學相關之觀測資料」、「對大眾公開發布」、「發布內容非屬學術討論用途」,而這4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才屬違法。
氣象局說明,包括未獲科學界或相關研究,應用領域認定或採用的觀測方式,或是個人感官或耳鳴、動物行為、星象占卜或神明指示等,皆不符合氣象法定義之「觀測」,不屬於氣象法規範,且「地震預測」必須包含時間、地點、規模(或震度),且對大眾公開發布,因此私人談話與封閉的社群平台內容,不屬氣象法規範。
另外,在學術討論會、研討會,發表之學術研討亦不屬氣象法規範。另基於尊重學術及言論自由,明顯加註「以上言論僅供學術討論之用,氣象預報應以氣象局為準。」字樣,即可免責,氣象局最後也強調,雖然以上例子並不違反氣象法,但散布謠言、影響社會秩序者恐仍需受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法規之規範,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昨日下午13時01分花蓮規模6.1強震將北市基隆路、和平東路口一家麵包店的玻璃震破。 圖:讀者方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