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善空氣品質,台中市環保局加強台中港區空污稽查,查獲海巡署艦隊分署所承租台中港內大片土地,未設置或採行有效防制設施,裸露面積1萬4421.96平方公尺,已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達10點,錄影蒐證事證明確,後續將依法裁罰承造商宜佳營造工程有限公司1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台中市環保局指出,為落實空污管制,市長盧秀燕上任後以「先公後私、先大後小」原則,要求公家機關或國營事業以身作則,依法管理污染排放。考量占台中市71%排放量的台中港區各大型污染源,以及碼頭裝卸、裸露地等可能產生的污染,訂定專案稽查計畫,環保局呼籲各公營機關土地管理單位,都應落實管理督促之責,做好污染防制,避免裸露地揚塵。

環保局指出,今年1月起迄今,針對港區大型污染源進行9次聯合稽查,累計出動231人次,並派遣2部空品監測車隨時監控,目前已經查獲8家違反環保法令規定,處分金額累計136萬6千元。

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會持續聯合稽查及依法裁罰,呼籲港區內業者應該更謹慎落實各項污染防制工作,如果查獲不當排放將依法嚴懲,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