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吃罰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近日宣布,為維護交通安全,除原本就設有的固定桿測速照相外,將另針對市內12易超速路段使用「移動式測速照相」及「雷射測速槍」等設備加強取締,籲請民眾遵循道路速限行駛,以降低事故發生率及嚴重性。
北市警局表示,根據近3年來的分析數據顯示,易超速肇事路段包含:仰德大道沿線、民權西路沿線、華中橋段、北安路段、市民大道沿線、水源快速道路段、塔悠路段、大度路沿線、木柵路沿線、羅斯福路沿線、內湖路及康寧路等12路段。
而北市及新北市警局的資料則分別指出,台北市目前共有139個固定照相桿,其中81支拍超速,其餘拍闖紅燈;至於新北市則是有246個固定桿,其中185支用來拍超速。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0 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新台幣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 43 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 60 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新台幣 6000 元以上 2萬4000 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 3 個月」。
北市警局再次呼籲,違規超速除了違規處罰嚴重,更可能使駕駛人於遭遇突發狀況時反應不及致生危險,若能遵循道路速限行駛,除可降低事故發生機率及嚴重性,均速之道路環境更可增加交通順暢程度。
仰德大道固定照相桿設備。 圖: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