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日前發生街頭砸車鬥毆事件,鬥毆過程經過民眾側錄在社群媒體發酵。警政署介入調查發現,砸車雙方已經不是第一次糾紛,但先前雲林縣警方未積極處置,雲林縣警察局長黃勢清便成為此次「拚治安」政策第一位被懲處首例,處以記過兩次處分。雲林縣長張麗善對此回應「有必要嗎?」為員警叫屈。

因有感於全台鬥毆事件頻傳,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本月初主持治安會報時,要求各特種店不能賣毒、打打殺殺,且不容許發生任何鬥毆,更祭出重話稱「如果鬥毆發生在門口,就換掉地方警察局長」。

對於此次在雲林縣發生的鬥毆事件,警政署指出,街頭鬥毆攸關民眾對治安觀感,警察執法態度是重要關鍵,事件發生後若適時有效處置防處,警察局長不必扛責處份;但若未依規定處置讓事態擴大,絕對從嚴追究責任,雲林縣警局長是全國處置不當被懲處首例。

張麗善則認為,雖蘇貞昌拚治安的決心值得肯定,但雲林縣幅員遼闊,警力資源本來就缺乏,可說是沒錢又沒人,員警仍積極努力維持治安,屢屢破獲重大案件,本應予以鼓勵,她認為不能因單一件後而抹煞其辛勞,此次局長被重懲,可能已經打擊到基層士氣,讓張麗善覺得很憂心。

張麗善更說,據她了解,此事件在第一次糾紛時警方就已經進行處理,但當事人不願提告,也拒絕製作筆錄,事後衍生街頭砸車鬥毆,警政署把責任全部歸諸警方沒有做好事前約制,才導致第二波砸車,實在不是警方之過,若高層還一路連坐,對基層辛苦的員警更不公平。

現任職雲林縣警察局局長的黃勢清,成為行政院政策下第一位被懲處的警察局長。   圖:取自雲林縣警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