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前年11月29日凌晨到前立委張碩文住處猛按電鈴並撕毀春聯,還揮拳打傷警員,被依強制未遂、毀損、妨害公務等罪起訴求刑11月。台北地院今(12)天開庭並傳訊張碩文,他證稱案發前晚看到李女的未接來電與訊息,因當時宋楚瑜母親過世,他在醫院幫忙,沒空接電話,所以只回訊「在醫院」、請「看電視」,可能李女誤認他住院,才到他家按門鈴。法官曉以大義後,李婉鈺當庭全部認罪希望換得緩刑。

李婉鈺庭後受訪說:「我的運氣很好,遇到一個明理的法官,我願意聽從法官的建議,一來不再浪費司法資源,一來也檢討自己,對朋友是否要有這樣的義氣,總之,錯了就是要檢討。」對於是否選立委,她說:「我現在有時講課或聽課,隨時做最好的準備。」

庭訊時,張碩文表示,他前年11月29日凌晨案發前一天晚上月7至9時之間,在醫院協助宋楚瑜先生母親過世助念,不方便接電話,出來處理殯葬事宜時,看到李婉鈺的未接來電後回電,李說南部鄉親北上,問張有沒有空去敬酒,張說他沒空,約1小時後又看到很多李婉鈺的未接來電,還傳訊息問他在幹嘛?他就傳訊息回李『在醫院』,當時有很多媒體來醫院,所以他再傳『看電視』。此外,張碩文有服助眠藥的習慣,通常若不想出去,張碩文會跟對方說吃了安眠藥來婉拒出門。

張碩文繼續說:「與李婉鈺通訊過程中,我當時沒有提到有服安眠藥,需要送醫,因李女知道我有在服助眠藥,我也曾看過醫生、住過院,請李婉鈺幫忙過,可能是我傳訊息很簡短,只傳在醫院,請看電視,我認為她出於關心,誤解我服藥在醫院,理解與她從小到大的朋友,可能基於關切到中山醫院找我,我又沒在那,所以情急到我家按門鈴而演變成與鄰居、警員衝突,但我相信絕不是她犯案的動機,況且,檢察官起訴書中說李婉鈺找我喝酒,誤解了我當時說的本意。」

經張碩文證述後,檢察官原本還要繼續聲請傳喚張碩文的妻子林玲玉,但因人還在國外因此無法出庭,但李婉鈺認為沒傳喚的必要,此時,法官在瞭解全案發生的原委後,提出建議,全案經張碩文說明整個案件的前因,李婉鈺也承認打警察妨害公務,但強制未遂與毀損的部分仍有討論空間,畢竟公眾人物正拳打警察造成社會震撼。為釐清真相,確實要傳林女作證後判決,但基於權衡,若李女全部認罪,就改依簡易判決程序,在有條件下給予緩刑,經過審檢辯三方討論後,李婉鈺決定全部認罪,希望法官能給予緩刑2年,並在二周內提出緩刑附加條件,檢方則表示尊重,法官最後諭知4月3日開庭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