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所涉洩密等案,一審無罪,高院改判4個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審。更一審今天(22日)上午9時40分在有「總統法庭」之稱的專一法庭召開準備程序庭,傳訊馬英九出庭說明案情,告訴人、立委柯建銘也將到庭,開放60個旁聽席供民眾旁聽。

本案係2013年8月31日,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關說案的專案報告,馬隨後將相關報告內容偵查機密洩漏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馬英九還涉及「指示」黃世銘向江宜樺彙報,遭北檢依刑法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資法等罪起訴。

本案一審時認定馬英九雖有洩密行為,但就行政、立法院有侵害司法獨立之虞時,而行使總統專屬的「院際調解權」,因符合「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且檢方舉證不足,判馬無罪;但高院認定此案與「院際調解權」無關,批評馬身為國家元首,未能恪遵法令,改判4月徒刑。馬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