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今(14)日發布「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開放非親屬活體腎臟捐贈,意即有意捐腎的家屬若跟病人無法配對,可與其他擬換腎家庭進行兩兩比對,若比對成功將可做移植手術,也就是所謂「一腎換一腎」。

依規定,活體捐贈器官限於5等親內親屬、配偶,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在民國104年修法時,特別對腎臟移植另有考量,「等待移植者在找到合適捐贈者時,得進行2組以上的器官互相配對、交換及捐贈,並做移植手術」。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有些病人的5等親內家屬願意捐腎,但都無法配對成功,過去只能放棄,但新制上路後,這些病人可在原醫院經過第一次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查後,上器捐中心平台登錄、進行交叉配對,如果兩兩順利比對成功,還要再經移植開刀醫院倫理委員會確認及衛福部審查後,就可約定同日開刀時間,避免衍生反悔爭議。

石崇良說,這樣的制度是「一腎換一腎」,可避免器官買賣疑慮,也希望同時向社會大眾宣導,增加活體器官移植的機會,改善腎臟病人的生活品質跟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