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辦護照的旅客看過來!外交部表示,為讓民眾有更便利的服務,領務局與桃園市政府合作,從明(15)日開始,首次申辦護照的民眾到桃園市的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即可將護照申請書等相關文件交付戶政事務所,代向領務局申辦。

之前要辦護照,除了辦理人本人親自至台北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雲嘉南、中、南、東部辦事處辦理,或是本人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

早在2014年的10月新北市政府就已經開辦,而台中市政府轄下北屯區、清水區、豐原區大里區等4區戶政事務所、雲林縣政府轄下斗南、虎尾、北港、斗六、西螺、麥寮6個戶政事務也跟上常態性辦理「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便民措施」,針對首次申請護照至該府轄內戶政事務所申辦人別確認民眾,比照旅行業者代送、代領護照。

外交部指出,桃園市政府是繼新北市、雲林縣、台中市等3個縣市政府後,第4個加入「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措施的地方政府。未來外交部將持續推動與其他縣市政府的合作,擴大這項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