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旭能源全球離岸風電事業執行長Martin Neubert表示,台灣這項新規定將對遠岸風場相當不利,而近岸風場卻可維持不受影響。 圖:翻攝自沃旭能源台灣網頁
經濟部今(31)日正式公告2019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開發商可選擇每度5.516元的二十年固定費率,或是前十年每度6.2795元、後十年每度4.1422元的階梯式費率,並公布每年購電量上限規定「年售電量4,200小時以內,躉購費率維持原價」、「年售電量4,200到4,500小時區間,躉購費率打75折」、「年售電量超過4,500小時,躉購費率打5折」。對於此新規定,沃旭能源全球離岸風電事業執行長Martin Neubert表示,台灣這項新規定將對遠岸風場相當不利,而近岸風場卻可維持不受影響。
Martin Neubert表示,「比起2018年,2019年躉購費率的降幅將近6%,並且增加年度滿發小時數的條件限制。」然而,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離岸風場是離岸較遠的風場,這項新規定將對遠岸風場相當不利,而近岸風場卻可維持不受影響。
大彰化東南和西南計畫的建置成本非常高,主要原因是在緊迫的2021年併網時程下,必須發展投資且具規模的本地供應鏈、沃旭需要分擔建置及強化陸上電網費用,並在具有挑戰性的場址及氣候條件下,建造遠岸風場及負責風場運維。在未來幾周內,沃旭能源將與政府相關單位及本地產業夥伴緊密合作,以達成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計畫的重要里程碑,包含取得籌設許可、完成在地產業關聯性計畫、及簽署購售電合約等。
沃旭能源董事會將仔細評估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計畫,在與本地供應商完成明確議約結果、且能達成前述重要里程碑的前提下,做出最終投資決定,才有可能使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如期於2021年完成併網發電。Martin Neubert也補充表示,他們將與本地供應商夥伴密切溝通,尋求方法降低總購電量上限和躉購費率調降之負面衝擊,盡力讓大彰化風場計畫仍具投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