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日前以台大校長管中閔擔任公職期間違法兼職,通過彈劾。台灣社等本土社團今(1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依法撤職管中閔」,更鼓勵管中閔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自動辭職」。
監察院15日以管中閔在擔任公職期間,違法兼職為壹週刊撰寫社論,獲取年約新台幣65萬元的兼職報酬,以7:4票通過彈劾案,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
因此,今天下午由台灣社/台灣北社社長李川信主持記者會,與會者包括台灣社社長張葉森、台灣南社前社長張復聚、台灣東社(東社)創社社長余文儀、台灣客社副社長徐國昌、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蕭曉玲、台大榮譽教授賀德芬、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和人權律師童文薰等人,他們在會中高呼「依法撤職管中閔」的口號,希望蔡政府「硬」起來,不要把責任推給公懲會,尤其是上次因拔管案去職再回鍋的教育部長潘文忠。
本土社團指出,公懲會對於相關法規本就嫻熟,潘文忠更深知其中蹊翹,也曾在去年的告別會中意有所指的說:「…做為教育工作者,誠實信用、遵守法治更是教育下一 代最重要的基礎和價值!…」我們期待相關各機構,可以一如監察院,秉持初衷「依法行政」處理該案,為台灣民主法治與學術倫理再奠根基。
李川信表示,台大的校訓是「敦品勵學」,期待公懲會用最高道德標準來查此案。張葉森則說,管中閔違法失職非常清楚,既然監察院彈劾了,希望管能知所進退、自動辭職,希望潘文忠能追回管中閔聘書。楊憲宏強調,此案在監院沒有藍綠問題,這是一個藍營占優勢的監察院,通過該彈劾案的意義重大;期待潘文忠能秉持初衷,不能讓善良在台灣就這樣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