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抓到!非洲豬瘟疫情嚴重,為遏止旅客違規攜帶肉製產品入境,農委會祭出重罰,首次抓到就開罰20萬,桃園機場在昨天就有6起違規攜肉入境,攜帶豬、雞、鴨、牛等不同成分的肉製品入境遭查獲,分別被處新台幣20萬到3萬元不等罰鍰,台北關再度呼籲,旅客若不清楚自己所攜帶的物品是否屬於違規項目,可以經由7號「應申報櫃檯」,詢問海關人員是否可以攜帶入境,以避免受罰。

為了遏止旅客違規攜帶肉製產品入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從107年12月18日調高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罰鍰,旅客若從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豬肉產品未主動申報遭查獲者,第一次查獲就罰新台幣20萬元,第二次再違規則直接開罰100萬元,罰鍰大幅加重。

關務署台北關今(1)日表示,昨天就有6起違規攜帶肉製食品被查獲案件,包括美國籍旅客攜帶內含豬肉腸的3.6公斤泡麵、中國大陸籍王姓旅客攜帶0.61公斤火腿腸、中國大陸籍賀姓、黃姓旅客分別攜帶0.2公斤與0.6公斤的雞仔餅及鴨肉、台灣籍鄭姓旅客攜帶0.7公斤肉鬆蛋捲、台灣籍孫姓旅客攜帶0.5公斤雞肉火腿腸、牛肚、牛肉。

違規旅客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開立裁處書,若含豬肉成分的物品處以20萬元罰鍰、含雞肉成分被罰3萬元罰鍰。

台北官表示,在海關執勤下發現,在重罰下,攜帶肉品入境的件數目前並沒有減少趨勢,連日來被裁罰案件中,最經常出現的違規物品,大多為各種形式的真空包裝肉製品最多,其餘是零嘴、鬆餅、含肉的「飛機餐」、登機前在美食街所購買的炸雞、湯圓肉餡、粽子。

儘管國境為了防範疫情擴散,避免旅客受罰,早已加強在機場各區域宣導,甚至在旅客申報櫃檯前,利用廣播方式提醒旅客,但遭罰案件似乎並未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