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召開海岸管理審議會大會審查彰化地區7件離岸風電申請案,決議7案全數通過,待業者就會中承諾提出補正資料後,估至少需2到3個工作天查核通過,才能取得內政部許可。

內政部營建署今天召開第19次海岸管理審議會,審查彰化地區7件離岸風電案,包括沃旭能源的「大彰化西南」、「大彰化東南」,玉山能源及加拿大北陸電力的「海龍二號」、「海龍三號」,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彰化彰芳」、「彰化西島」,以及中鋼的「中能」等7案。

根據營建署資料,今天審查7案涵蓋面積共805平方公里,位於海岸地區特定區位僅61平方公里,占比約7.6%。營建署署長吳欣修表示,此7案在9月初陸續送至營建署審查,營建署與能源局也透過行政協商將海纜配置重疊、上岸點問題以「最小需用原則」進行整合,各離岸風場將由台電公告的北側共同廊道上岸。

會中委員主要關心議題包括纜線上岸路徑、埋設方式等是否影響船隻航線、堤岸及當地生態環境,業者今天都就這些共同議題做出具體承諾。

環境監測部分,業者同意共同委任外部公司進行監測,包括地形監測、生態環境監測及水質監測,監測範圍北起於北側共同廊道,南至中能風場南端;針對委員擔憂可能影響近岸侵蝕淤積狀況,業者也承諾從一年監測一次增為兩次,若有颱風等大型氣候變遷時也會視情況追加監測次數。

此外,業者也在海底生態補償、海洋牧場建設等工作上配合支持或資助。媒體關心選後地方政府態度是否改變,吳欣修表示,今天大會也邀請彰化縣政府出席,目前收到意見都與之前相同,若後續在業者協助地方政府建設的內容及費用有所變更,會經縣長同意後與業者討論。

營建署綜合計劃組組長林秉勳表示,大會中都有全盤考量永續經營、公共通行及生態影響等議題,業者今天都做出承諾,將就生態影響最小的施工工法評估等承諾事項提出補正資料,營建署查核資料符合承諾事項後即可發給許可,收件後預估至少約花費2到3個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