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因販售混合油被判詐欺罪2年定讞,11月魏應充第3度聲請假釋,矯正署以「魏應充在監表現尚佳,已服刑逾1年9月,刑期執行率達87.6%,且是初犯」為由批准,魏應充今(17)日假釋出獄,早上已從八德外役監離開。

魏應充2017年被控,以低價的棕櫚油混較高價的橄欖油與葡萄籽油製成調和油販售,以此謀利6000餘萬元,法院依詐欺等罪判刑2年定讞,去年7月開始入獄服刑,同年12月就「獲選」轉到八德外役監服刑至今。今年魏應充服刑1年後,兩度聲請假釋出獄,矯正署以「社會觀感不佳」駁回。

11月魏應充第3次提出假釋聲請,矯正署以「魏應充服刑表現尚佳,已服刑逾1年9月,刑期執行率達87.6%,剩餘刑期僅3月,並且為初犯,再犯可能性低」批准假釋。對此有網友表示「有錢有權去關就像度假」、「還有司法嗎?」

不過魏應充還有官司在身,頂新劣油案,一審判無罪、二審改判15年重罪,目前上訴三審還未定案,加上逃漏稅額達6千萬元,台中高分院日前依照他7次的犯行,各判處7月至10月不等的徒刑,應執行2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