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選舉,民進黨涂醒哲以2302票敗給國民黨黃敏惠,涂幕僚陳火川日前以「邊開票邊投票在『三腳督』的情況下會造成棄保效應,造成選舉不公」為由,向嘉義地檢署遞狀舉發選舉無效。嘉檢今(14日)偵結,認為並未違反選罷法,裁定不起訴。而台北丁守中在重新驗票後,現正進行選舉無效訴訟,會不會形成不同見解,值得關注。

嘉檢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7條第1項及第5項前段,「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及證人嘉義市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林建宏之證述:「依中央選舉委員會所之投開票實務作業規定:投票時間截止,宣布停止投票;下午4時整,主任管理員應即宣布投票時間截止,但對於投票時間截止前到場之選舉人或投票權人仍應准其投票」。

檢方認定,「上揭規定已行之有年而為全國所共同遵行,嘉義市選舉委員會依此辦理,自難認有何違法之言,縱使因公投案數量較多,而造成選舉人或投票權人投票之不便利或等候時間較久,選舉人或投票權人行使權利也未因此遭受侵害而有何違法之處,自無由據以提出選舉無效之訴。」因此裁定不起訴處份。

而台北市長選舉,雖有5雄角力,但主要仍是「三腳督」局面,丁守中重新驗票後,差距擴大至3567票,但剖析丁守中的訴訟策略,是藉由驗票過程印證選務中有嚴重瑕疵,會不會影響最後結果,造成法律見解不同恐怕值得後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