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九合一選舉合併公投舉行,造成戶所外大排長龍,邊開票邊投票等亂象層出,中選會選後啟動檢討,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今(13)天赴立法院專案報告時指出,包含合理調整準備期限、公投案文字數不超過30字、提案人名冊檢附身分證影本等。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委陳朝建針對「2018年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實施後,公民投票法內容是否應予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陳朝建報告時指出7點公投法未來修訂方向,首先,公投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修正為「3個月起至6個月內」或「4個月起至8個月內」舉行選舉,遇有全國性選舉,「應」改成「得」同時舉行,增加彈性。

關於選前朝野立委曾質疑公投文字過於拗口,陳朝建表示,為使公投案主文更為簡潔易懂,讓投票人快速辨識,擬修正公投案文字數不超過30字為限。

此外,國民黨提出的反核食、反空污、反深澳電廠等三公投曾被爆出死人連署疑雲,陳朝建表示,為防止提案人名冊有冒名盜用,未來擬增列提案人名冊應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至於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日前分批遞送連署人名冊爭議,陳朝建說,為了讓戶政機關完成名冊能確定查對基準日,爰修法明定連署人名冊提出以一次為限。

關於公投領銜人身兼候選人,中選會在選前限制準台中市長盧秀燕禁止在投票日宣傳,陳朝建也說,未來將比照公職人員選舉規範,增列投票日不得從事公投宣傳活動。

最後,陳朝建表示,公投程序形成的法律或政策,不得違法憲法基本人權的保障,擬增列排除限制或剝奪基本人權的公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