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管理刺網漁業,不讓廢棄刺網影響海洋生態,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今(10)日表示,在新北市所轄海域作業的刺網漁船筏,明年1月1日起應要依規定於刺網漁具標示船名或漁船編號,逐步減量刺網漁業規模,降低廢棄漁網對環境的破壞,違者將處新台幣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漁具和船上的漁獲也會沒入。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新北市刺網漁船筏多為家計型漁業,海洋環境要改善,也要考慮管制措施對漁民經濟的衝擊,新北市府近2年配合中央政策推動多項管制措施,除了漁船筏總量管制,也輔導刺網漁船筏轉型。

農業局說明,新北市積極輔導刺網漁業漁船筏轉型,並向中央申請補助款,專營船隻每艘補助20萬元,兼營船隻每艘補助15萬元,2017年至2018年已累計減少刺網漁船筏達250艘以上,將每年辦理,把新北市漁業結構逐步轉型為友善海洋環境的永續漁業。

新北市漁業處指出,新北市目前已劃設4處刺網禁漁區,管制刺網作業海域達3萬7406公頃,為全國之冠,而刺網漁具標示船名或漁船編號,也能有效追查刺網禁漁區違規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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