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貿易戰及全球肥咖條款(CRS)雙重壓力下,打拚數十年的海外台商,如今站上資金大遷移的十字路口。這些囤在境外超過10兆元的資金,政府各部會卻對此憂心忡忡,擔心這些錢回台炒地皮,造成經濟不穩定,甚至涉及洗錢疑慮。如果政府能設立一套機制,把資金引導至特定產業,將對受惠產業或金融業產生正面影響,甚至能為台灣長期投資不足與薪資凍漲的困境帶來解方。

最新一期《財訊》雙週刊以「給台商10兆資金一條回家的路」為題,從稅率、引導投資與財富管理等面向,分析10兆資金潮回流後對台灣可能帶來的效益。

《財訊》雙週刊報導指出,行政院院長賴清德在十一月八日親自主持第二十五次加速投資專案會議,會中由國發會及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及其他部會,討論國發會研擬的「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草案,行政院會強調,這項會議在解決台商回台的土地、水電、人才、資金等問題。 

不過,行政院卻未提及台商回台投資涉及的稅務問題;然而,是否解除課稅疑慮,正是台商決定返台投資的重要考量,也是政府須先解決的問題。 

行政院對於如何吸引台商回台投資,還在研議階段,但立法院卻有積極的動作,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和劉世芳就提出《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規定台商個人若在一定期間內將境外資金申報且匯回,以4到12%的稅率課稅,但若只申報未匯回資金,或匯回資金但於三年內又匯出者,則以6到12%的稅率課稅;至於台商企業將海外資金匯回,則以7到9%的稅率課稅,且不論台商個人或企業匯回資金,三年內不可投資不動產。 

另外,這些境外資金回台若投資到特定產業(如政府推出的五加二產業、長照、新創等等),稅率還可減半,而且台商個人或企業的海外資產按前述稅率繳完稅後,就可免除各稅法的處罰也就是說,台商在境外資金以往的稅務問題就此一筆勾銷,財政部往後不能再對台商境外資金補稅或加處罰款,以去除台商資金回台的疑慮。

《財訊》雙週刊報導指出,根據金管會統計,到今年第二季為止,上市櫃公司境外赴大陸投資匯回的金額高達4226億元台幣,已創下歷年新高;漢邦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史芳銘也指出,除了大陸台商外,台商個人在境外也有非常多資金,都想匯回台灣。

《財訊》雙週刊報導指出,指出,由於CRS(共同申報準則)實施以及美中貿易大戰,不只在中國台商,在世界其他地方的台商也非常有意願回台投資,他估計整體台商在境外資金規模大約十兆元台幣,政府應該讓台商龐大的境外資金,有一條回台灣的路。

(本文獲《財訊》同意轉載,詳細內容請參閱《財訊》5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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