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的健康食品標示也要看清楚!新北市動保處今(28)日表示,日前接獲2起民眾線上檢舉網路購物平台販售寵物健康食品未標示完全及申報,不僅包裝上沒有標示是給寵物食用,店家竟將人食用的保健食品當做寵物食品販賣,還告訴消費者如何使用,動保處表示,已要求網路店家限期改正或將該產品下架,並提醒民眾,人食用的健康食品內含物比例比和寵物所需不同,不能共用。動保處提供四要訣,讓民眾可以替毛孩挑好食,把關健康食品!

動保處在107年10月中旬接獲2起民眾檢舉,1起為消費者在知名網路購物平台購買寵物食品(離胺酸)給家裡的貓當保健食品,取貨後發現寵物食品的容器、包裝和說明書上都沒有標示完整,原包裝也沒有標示給寵物食用,該店家竟將人食用的保健食品當做寵物食品販賣而且還告訴消費者如何使用及用量,這位賣家在賣場還有賣4種人食用的健康食品,也宣稱可以供犬、貓食用。

而1個是賣家在國外平行輸入1瓶犬用保健食品要給家中毛寶貝保養關節,但這位賣家在網路平台表示因為購入1瓶太大罐,家中毛寶貝在有效期限內吃不完,所以想分裝分售給網路消費者。這2起寵物食品業者在販賣國外平行輸入的寵物食品時都沒有向「農委會寵物食品網申報網」申報,而且也沒有在寵物食品的容器或包裝上完整標示,動保處已要求這2間網路店家限期改正或將該產品下架,以避免廣告不實、誇張或讓消費者產生誤解的情形,動保處已要求2家網購平台賣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正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提醒,民眾在網路上為家中毛寶貝購買寵物食品時,須注意以下四點:

1、看外包裝是否有中文標示品名及重量、產品的內容物是否有標明主要原料、添加物、營養成分含量、國內製造的加工業者公司名稱、地址及電話。

2、觀查有效日期、製造日期。

3、保存期限、保存方法或其他應注意事項。

4、未開封之前包裝容器是否有破裂、膨脹、損傷或受潮的情形等。

動保處表示,人所食用的健康食品加入添加劑是為了保持味道、增加口感,或增加食品的保存期限,而添加的劑量並不適合寵物,故民眾在選健康食品時,應以寵物的生理考量,以免購入人的健康食品給毛寶貝,反而增加毛寶貝的身體負擔。民眾若發現寵物食品有標示不全情形,可向動保處檢舉,若經查證屬實且經限期未改善者,則依動物保護法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說明,寵物補充營養品並非動物藥品,其產品除了不得宣稱具有特定保健功效外,人食用的健康食品內含物比例比也和寵物所需不同,大量攝取亦會對毛寶貝身體造成負擔,故民眾在選寵物之健康保健食品時,應更仔細看其來源及內容,以保障毛寶貝基本「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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