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4)日是全台九合一選舉10大公投的日子,也因第一次有這麼多張公投票,導致許多民眾不清楚公投規則,進而勿撕選票,依中選會公告,民眾若撕毀自己的選票,依公民投票法第44條規定「將公投票或選舉以外之物投入票匭,或故意撕毀領得之公投票者,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新店上午一名葉姓民眾投完市長等選舉票後,前往領取公投票,卻因不知公投票如何使用,便順手將10張公投票撕毀,經通知選舉監察委員前往現場瞭解,委員表示當事人不是故意撕毀,全案將依規定裁罰,警方也將葉女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釐清撕毀選票原因。

彰化縣上午傳出一名男子在進入投票區時,疑似不滿公投票投票匭過少導致投票時間拉長,欲將公投票交回給選務人員時,與選務人員發生爭執,突然將已領取的公投票10張當場撕毀,目前已由員警帶回派出所偵辦。

屏東縣選委會表示,今日上午8點投票開始,因為有10個公投案,民眾等候時間比較長,部分投票所大排長龍,但秩序大致良好,至10點多為止,有2件撕選票違規情形,分別發生在東港鎮的第190號投開票所、佳冬鄉的第586號投開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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