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除了各縣市首長等等大選,還有10個公投案將一併進行投票;其中的5個與同志相關議題備受專注,公投通過與否更是社會大眾密切關注的焦點。對此,律師呂秋遠指出,「同志在明年五月以後就可以結婚,已經成為定局,只有訂定專法與直接入民法的差異,任何公投結果,都不能阻擋同志結婚。」。

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表示,「認為公投通過以後,就會導致孩子喜歡同性、台灣一片大亂、以後不曉得怎麼稱呼阿姨的老婆、......,請不要關心這些公投,因為結果都一樣。上面擔心的結果,明年五月以後,自動會發生。」。他強調,「支持同志的異性戀也好,自己就是同志的朋友也罷,這些人都在支持基本人權,或者說,反對一種『某些人是人,某些人則是把人當人看』的態度。但是這與同志結婚,一點關係也沒有」。

「這次的公投明明就不是在表決同志能不能結婚,而是表決要用平等的方式,還是踐踏人權的方式結婚」,呂秋遠在文中也質問,「這些人為什麼就是不把焦點放在入民法或是立專法上,而是一再討論同志結婚後,會有多麼禍國殃民?真的,我很遺憾的告訴反對派,禍國殃民已經確定」。那麼專法派呢?呂秋遠直言「專法派可以問問自己啊!阻擋入民法的目的是什麼?還不都是婚姻嗎?」,「可是異性戀瑞凡,我們回不去了,因為制度都一樣,只是一個在民法,一個在專法。即使是專法的婚姻制度,也得要跟民法一樣,否則就會違反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意思」。

專法派可能會問,「既然都一樣,那麼你們這群支持同志的異性戀,還有同性戀,你們不分性別在反對什麼?那就滿足專法派一點卑微的需求,立專法不是很好,又可以弭平社會地方傳統壓力?」,「Hello?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真的不是每個人都非常渴望婚姻制度」、「有了不一定要用,重點不是結婚,重點是平等。」

呂秋遠強調,「當同志婚姻已經成為事實,民法平權就會是義務」、「當你投下民法派這一票,不是因為你支持同志婚姻,畢竟這是大法官做的決定,你無權改變。這一票,是因為你支持人權、支持平等理念、支持核心價值,所以你才投票支持民法派」,「怎麼會是『異性戀』幫助『同性戀』?還一副我都施恩給你,你得感激涕零的樣子?你是給自己一個交代,為自己之所以為人的價值負責」。「只有入民法,才能讓他們發現,自己原來跟其他人一樣,重點從來就在於平等,而不是婚姻。不能適用同一套法律,哪來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