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殯葬管理處胡姓殯葬禮儀課長涉嫌收賄120萬元,護航萬姓墓園業者違法營業,高雄地檢署日前搜索7處,並傳喚胡姓課長、萬姓業者兩名嫌疑人及證人共7人,偵訊後,胡男羈押禁見獲准,萬姓業者則以150萬元交保。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今天表示,該處調查發現前胡姓課長藉職務之便,出具不實證明給「大寮區玫瑰墓園」萬姓負責人,己在11月6日主動將前胡姓課長涉嫌違法事證,移送法務部廉政署偵辦。 

殯葬處指出,「大寮區玫瑰墓園」(前身為大寮鄉天恩墓園)於高雄縣市合併前迄今,自始即非合法設置之殯葬設施,曾因違反殯葬管理條例及水土保持法等規定被裁處罰鍰。胡姓課長藉職務之便,使萬姓業者得以繼續出售骨骸存放設施牟利,且指導萬姓負責人尋求宗教團體提供不實資料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造成消費糾紛數起,嚴重傷害市府形象及官箴。 

檢調指出,萬姓業者經營的墓園並非民國91年7月19日殯葬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前募建的宗教團體所屬墓園、骨灰(骸)存放設施,依法不得繼續使用,胡姓課長明知下,竟指導萬姓業者尋求宗教團體出具不實資料提出申請,經萬姓負責人覓得某教會同意後,萬姓負責人即於105年8月間,自行以該教會名義出具墓園於91年7月19日以前即附屬於該教會的不實函文向殯葬管理處提出申請。 

檢方說,胡姓課長受理後撰擬該墓園隸屬於某教會,符合殯葬管理法第102條規定,得繼續使用不實公文初稿,並指派不知情下屬將初稿內容抄寫於正式簽呈及公文上,僭越首長准駁權限,於105年8月16日代為決行,並交付這件不實公文書予萬姓業者。 

萬姓業者取得公文後,即在墓園網站上張貼墓園業經殯葬管理處核准的不實訊息,繼續販售違法設置的墓基及塔位予不知情民眾,並於105年9月間,交付現金賄款120萬元予胡姓課長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