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5)日上午兩名自稱大同公司的小股東,在仁愛路上的芙蓉大樓前舉牌抗議大同的處分案。兩人對大同公司2017年送出的董監事會表示不滿,再加上先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撤銷,呼籲股東守好金雞母,警告欲買芙蓉大樓的買家三思,以免成為了大同公司的幫兇。

大同公司市場派三大代表,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新大同公司、欣同公司,日前召開記者會,呼籲股東「相揪」召開臨時董事會,阻止公司派無限度耗費祖產處分芙蓉大樓。而根據了解,除了有股東到芙蓉大樓舉牌抗議外,市場派也積極向證期局遞交陳情信, 強調不僅芙蓉大樓,大同公司建置太陽能電廠竟由已遭法院宣判違法的董監事會決議,主管機關不能漠視。市場派股東表示,法院已撤銷現任全體董事當選資格,表示所做成的任何決議、執行、對外代表行為均屬無效,均應停止執行先前所做成之任何決議,任一買家與大同公司合意,買賣也均屬無效。

股東認為,當前首要議題即為處分芙蓉大樓部分及再生能源電廠部分,以目前大同公司狀況,處分芙蓉大樓,恐已違反上市公司取得、處分資產的正當程序。且按大同公司章程,並無再生能源業,應由全體股東決議是否參與投資,大同公司僅以董監事會通過的「黑箱」作法,已經違反公司法規定。

許多人質疑為何急著要處分芙蓉大樓,它的潛在利益高達243億,小股東呼籲那是「起家厝」,任何處份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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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小股東抗議大同拋售「芙蓉大樓」。   照片提供:大同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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