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長塞申斯今天宣布,控告中國國營福建晉華公司和台彎的聯華電子公司與3名個人,共謀竊取美國美光科技公司商業機密。中國當局和聯電都尚未就此事發表評論。

路透社報導,中國駐華府大使館未立即就此事發表任何評論。聯電也未對記者的詢問作出回應。

加州聖荷西市(San Jose)聯邦地方法院公布的起訴書指控,福建晉華集成電路(積體電路)公司和台灣民營的聯電公司以及聯電的3位高級主管,共謀竊取美光(Micron)商業機密,協助聯電和福建晉華研發許多電腦處理器使用的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晶片。

北加州聯邦檢察官謝振強(Alex Tse)表示,台灣當局曾協助調查此案。

台灣檢方先前也曾指控兩名美光公司員工竊取商業機密,美光後來在去年12月對福建晉華和聯電提出民事訴訟,指控他們侵犯與DRAM晶片有關的智慧財產。

美光公司發布聲明說,公司「幾十年來投資數十億美元研發智慧財產。今天宣布的行動更讓人相信,犯罪侵權行為將獲適當處理」。

美國司法部宣稱福建晉華與聯電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的價值估計達87.5億美元(約台幣2690億元)。司法部除了今天宣布的刑事起訴罪名,還提起民事訴訟,申請禁制令阻止聯電和福建晉華將使用美光公司失竊技術所生產的產品輸往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