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中視、中廣、中影等三中黨產,使國民黨損失72億元,今年7月被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馬英九今天(31日)上午9時許進入法院,面對媒體微笑不發一語,隨即步入法庭。

馬英九今在法庭內堅稱:「我沒有犯罪,我從政30多年來,從沒拿過一毛錢,奉公守法、清廉自持,檢察官卻用片段錄音指訴我犯罪,無法接受。」

檢方起訴的關鍵罪證,是國民黨內部有人錄下機密對話,包括2011年5月16日,汪海清向時任國民黨副秘書長林德瑞表示:「三中案的瑕疵,嗯...最高機密我不能講啦,馬主席很清楚,馬主席簽過字、開過會、下過指示」、「那我就跟您報告,三中案是有瑕疵的,順藤摸瓜摸上去,馬主席就有事。」

起訴認定,馬英九明知中影未受黨政軍退出媒體限制,仍執意與正崴董事長郭台強、莊婉均交易,只收取少數價款,使中投遭受18億231萬餘元損害,另馬等人未依規範公開標售,卻將中央黨部舊大樓賤賣給張榮發,致國民黨受有5.97億元損害,而中廣部分,馬英九未提報中常會或中投公司董事會,指示出售給趙少康,只收到1億元簽約金,使中投、光華損失43.9億元。檢方因此以涉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等罪,起訴馬、張、汪3人,並請法院重判,其中特別背信罪最重可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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