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翻車釀成嚴重傷亡,事件發生後,職安署曾對外表示,尤姓司機出勤紀錄並無違反勞基法;但30日又指尤男11、12日跨日上班達17小時41分,勞動部認定超時工作,被外界質疑調查轉彎。對此,勞動部強調,他們是依照進度、時間、證據逐步做出勤進度比對和調查,沒有外界誤解轉彎的情事。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天(31日)邀請交通部、勞動部就「台鐵普悠瑪號出軌事件檢討及改善台鐵勞動條件」進行專題報告,職安署長鄒子廉在會前受訪時說,普悠瑪事故發生後,勞動部在第一時間派勞動檢查員調查尤姓司機近日出勤紀錄,當時也說明會檢視近6個月的出勤情況,在22、24日派人檢查出勤紀錄,調查後發現,10月11日、12日因台鐵大改點,進行排班工作,尤姓司機在11日早上7點上班到下午5點45分下班後,緊接著當天晚上11點43分又上班,按照勞基法規定,即便是斷班的情形,跨兩曆日造成工作達17小時41分,仍屬違法。

至於台鐵普悠瑪、太魯閣啟用雙駕駛,是否會成為駕駛過勞?鄒子廉說,勞動部將與交通部進行了解,台鐵人力已緊縮狀態,若是雙駕駛又會擔心其他駕駛的排班更加緊湊;他強調,勞動部對於雙人駕駛樂觀其成,但必須符合勞基法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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